即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﹝郵戳為憑﹞,剪下430G袋裝丸類產品條碼任一枚或盒裝丸類產品條碼任兩枚,貼於明信片後或放置於信封中,註明姓名、地址及白天聯絡電話,寄回100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126號「新年吃好丸 圓滿一整年活動小組」,就有機會得到量販店禮券。
獎項及名額:
頭獎:量販店禮券5000元5名(市價5,000元)
二獎:量販店禮券2000元10名(市價2,000元)
三獎:量販店禮券500元30名(市價500元)
參與品項:
桂冠丸類系列:貢丸、香菇貢丸、福州丸、成功旗魚丸、包餡貢丸、豬肉脆丸、鱈魚丸
參與品項包裝規格及條碼:
丸類 |
|
規格 |
條碼 |
430G貢丸 |
4710011412131 |
430G香菇貢丸 |
4710011412742 |
430G福州丸 |
4710011412650 |
430G成功旗魚丸 |
4710011412445 |
430G包餡貢丸 |
4710011412049 |
貢丸 |
4710011412018 |
8粒香菇貢丸湯 |
4710011412728 |
8粒包餡貢丸 |
4710011412100 |
豬脆 |
4710011412148 |
鱈魚丸 |
4710011412223 |
活動相關時間:
活 動 期 間:97年即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
抽 獎 日 期:98年2月18日
得獎者名單公布:98年2月19日中午12點
得獎者聯絡時間:98年2月20日前
各獎項寄出時間:預計於98年2月23日開始陸續寄出得獎通知。
活動注意事項:
1.依所得稅法規定,依所得稅法規定,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以上,本國得獎人得先繳交10%稅金,外國得獎人得繳交20%稅金;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以上,需列報個人所得。
2.若因中獎人之個人基本資料(姓名、宅配地址、手機或其他方便聯絡電話)填寫不正確或不完整,或無法於98年2月23日前通知及確認得獎者,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,且獎項不另行補發。空出名額以後補名單遞補之。
3.請於收到得獎通知後,98年3月3日前將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收據寄回桂冠公司後,待收到回函後,桂冠公司會將以上獎品寄出。若未於時間內繳交以上相關資料者,視同中獎人自願放棄中獎資格,且獎項不另行補發。空出名額以後補名單遞補之。
4.得獎者不得要求將贈品讓與他人,也不得要求變換或折換現金,得獎者一旦簽收得獎宅配收據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,桂冠公司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。
5.參加抽獎者須居住於台灣本島及其外島地區,產品寄送(宅配)地點限於台灣本島、澎湖馬公本島、金門本島與小金門本島。獎品郵寄(宅配)通訊資料,請仔細填寫,若郵遞(宅配)失敗,將由中獎者自行負擔重寄費用。
6.為提供桂冠公司就行銷、市場分析或研究、或為提供客戶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等用途或目的,同意桂冠公司得於合理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客戶的資料,以提供資訊服務、或作成統計資料、或為任何合法的使用或提供其他服務。
7.得獎者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。
8.桂冠公司保留審查參加者資格之權利,並有權修改活動內容、活動辦法、獎品及領獎方式等相關細節。
9.所有贈品之款式、外型等,以實際領取贈品為主。
10.本活動將於98年2月13日完全截止,若有任何關於得獎及贈品之相關問題,請於98年2月23日前提出。
11.若有任何相關問題,請電0800-031720洽詢。
12.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佈。